地方自治对改革的巨大贡献
社会主义遗产对于中国改革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一是*府强大的动员能力,可以调动各种资源,这一点是其他发展中国家所没有的;二是土地改革,这一点和四小龙有相似之处,虽然改革的方式有所不同。中国的土改使得中央*府可以渗透到地方,这一点和印度相比就强得多。本文有三个关键词:第一是改革开放的中心,也就是由中央*府制定各种各样的*策;第二是地方*府结构,尤其是农村地区的*府;第三是公民和地方公民组织。改革要解决的问题就是如何释放地方*府和公民的能量。关于地方*府,改革的重要措施就是“自负盈亏”,这一*策有着巨大的动态效应。它使得地方*府有激励去做大蛋糕,这样*府就可以增加它们的份额。这一*策极大地激发了人们的热情。“自负盈亏”有两个历史上的联系。第一个联系在于,社会主义的动员机制被大量采用,但其内容却从阶级斗争转变为生产和竞争。这是其他没有这一遗产的国家所不能做到的。第二个联系是秦朝确立的*治体系,这种体系不完全是封建制度,而是封建制和官僚制的混合。在这一制度下,地方官员是有薪水的,但是他们的薪水又不足以维持其职位,需要官员自己去获取部分收入,事实上这就是一种激励机制。当然这种机制也存在问题,这就是地方官员的监管问题。关于公民和地方公民团体,改革所释放的不仅仅是人的能量和企业家精神,也是一种传统的能量,这种传统已经至少存在了一千年。从唐宋的经济转型开始,中国就有地方企业,这些企业不受*府控制。当时还存在合同,这些合同通过公民团体内的惩罚机制来实现最基本的保障。例如,晋商票号的经营范围可以从内蒙古一直延伸到宁波,在缺乏法律强制力保护的情况下也能平稳地运转,靠的就是地方自治团体内的约束。所以,中国自古以来一直是一个地方自治团体高度发达的社会,但这一点一直没有得到经济学文献的认可。最重要的问题是,这种创造性的企业家精神和地方*府之间究竟是什么关系?我们已经看到这种企业家精神的积极的一面,但它也有一些负面的影响,就是缺少有效的监管,包括自上的监管和自下的监管。现在,改革家面临的问题就是如何建立一个新的机构,从而在持久保持地方创造性的同时消除其负面现象。因此,这并不是民主或者非民主的问题,而是如何加强*策的透明度以及如何使得地方团体获得力量的问题,这一点对于中国和印度都是类似的。(张牧扬整理)(作者Prasenjit Duara为新加坡国立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主任,本文根据杜赞奇教授在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日前举办的“纪念改革开放三十周年高层国际论坛”的演讲记录整理而成,本报特向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鸣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