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荀子经典第十八篇正论节选三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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荀木白引言

《荀子》经典被称为帝王之术,治国、益民、合生活。在当时战国末秦国初,礼崩乐坏,战乱不断,恶欲膨胀,各种不符实际的百家学说蹦出世面,儒家思想已经岌岌可危,荀子思想犹如一道光,受命于乱世之际,传承儒家,合并百家,形成一套“荀学”治世经典。其弟子李斯和韩非子,得其真传精髓。李斯助秦始皇统一六国,奠定中国集权管理制度;韩非子创立法家,奠定了中国法律根基。

世俗之为说者曰:“治古无肉刑而有象刑:墨黥1;慅婴2;共3,艾毕4;剕5、對屦6;杀,赭衣而不纯7。治古如是。”是不然。以为治邪?则人固莫触罪,非独不用肉刑亦不用象刑矣。以为人或触罪矣,而直轻其刑,然则是杀人者不死,伤人者不刑也。罪至重而刑至轻,庸人不知恶矣,乱莫大焉。凡刑人之本,禁暴恶恶,且惩其未也8。杀人者不死,而伤人者不刑,是谓惠暴而宽贼也,非恶恶也。故象刑殆非生于治古,并起于乱今也。治古不然。凡爵列、官职、赏庆、刑罚,皆报也,以类相从者也9。一物失称10,乱之端也。夫德不称位,能不称官,赏不当功,罚不当罪,不祥莫大焉。昔者武王伐有商,诛纣,断其首,县之赤旆11。夫征暴诛悍,治之盛也。杀人者死,伤人者刑,是百王之所同也,未有知其所由来者也。刑称罪,则治;不称罪,则乱。故治则刑重,乱则刑轻,犯治之罪固重,犯乱之罪固轻也12。书曰13:“刑罚世轻世重。”此之谓也。

——出处《荀子·正论》

注释:1黥[qíng]:古代一种刑罚,在犯人脸上刺字,再涂上墨,也叫墨刑。 2依下文,“慅婴”上当有“劓”字。劓[yì]:割掉鼻子的刑罚。慅[cǎo]:通“草”。婴:通“缨”,帽带。3共:通“宫”,破坏生殖器的刑罚,所谓男子割势,女子幽闭。4艾[yì]:通“刈”,割。毕(畢):通“韠”[bì],蔽膝,缝于长衣之前,是古代官服上的一种装饰。5剕[fèi]:砍掉脚的刑罚。剕,原作“菲”。6對:当为“?”字之误。?[fěng]:?履,麻鞋。7赭[zhě]:红褐色。纯[zhǔn]:衣服的镶边,此指衣领。8惩:原略作“征”。惩戒,通过惩罚而引起警戒使以后不再干。9以类相从:指善有善报、恶有恶报。10称[chèn]:相当。失称:失当,指爵位、官职、奖赏、刑罚的颁发实施没有做到以类相从。11县:通“悬”。旆[pèi]:古代竖挂的旗帜下边垂悬的装饰品。县于赤旆:据《史记》,商纣赴火而死,周武王斩下纣头,悬之白旗。与此文略异。12大治之世,家给人足,不该犯罪,所以若有犯罪也就重了;乱世之时,人们为饥寒所迫,容易犯罪,所以犯的罪也就轻了。13引文见《尚书·吕刑》。译文:社会上那些庸俗的创立学说的人说:“治理得很好的古代社会没有肉刑,而只有象征性的刑罚。用黑墨画脸来代替脸上刺字的黥刑;割鼻子的劓刑,用系上草制的帽带来代替;阉割生殖器的宫刑,用割去衣服前的蔽膝来代替;砍掉脚的剕刑,用穿麻鞋来代替;杀头的死刑,用穿上红褐色的衣服而不做衣领来代替。治理得很好的古代社会就像这样。”这种说法不对。以为当时已经治理好了么?那么当时的人根本就没有谁再会犯罪了,那就不但用不着肉刑,而且也用不着象征性的刑罚了。以为当时的人有的还是犯罪了而只是减轻他们的刑罚么?这样的话,那就是杀人的不会被处死,伤人的不会被惩罚。罪行极重而刑罚极轻,平常人就不知道憎恨犯罪了,祸乱没有比这更大的了。大凡惩罚人的根本目的,是禁止暴行、反对作恶,而且防范那未来。杀人的不被处死,而伤害人的不受刑罚,这叫做优惠暴徒而宽恕强盗,不是反对作恶。所以象征性的刑罚恐怕并非产生于治理得很好的古代,而都是产生于混乱的现代。治理得好的古代并不是这样的。凡是爵位、官职、奖赏、刑罚都是一种回报,与行为的类别相应的。一件事情赏罚失当,那就是祸乱的开端。德行和地位不相称,能力和官职不相称,奖赏和功劳不相当,刑罚和罪过不相当,不吉利的事没有比这更大的了。从前周武王讨伐商王朝,惩罚商纣王,砍下了他的头,把它挂在大红旗的飘带上。这征伐暴君惩治元凶,是*治上的丰功伟绩。杀人的被处死,伤人的被惩罚,这是历代帝王所相同的,没有人知道它是从什么时代传下来的。刑罚和罪行相当,社会才能治理好;刑罚和罪行不相当,社会就会混乱。所以社会治理得好,刑罚就重;社会混乱,刑罚才轻。因为在治理得好的时代犯的罪,本来就重;在混乱的时代犯的罪,本来就轻。《尚书》上说:“刑罚有的时代轻、有的时代重。”说的就是这种情况。木白引申

这段经典阐述了刑罚和罪过想当,社会就可以治理的好;如果不相当,社会就会混乱。

附:

荀子简介

荀子(约前~前),名况,字卿,战国后期赵国人,著名思想家、文学家、*治家,时人尊称为荀卿,西汉时因避汉宣帝刘询讳,因“荀”与“孙”二字古音相通,故又称孙卿。年五十,始游学于齐国,曾在齐国首都临淄(今山东淄博市)的稷下学宫任祭酒。因遭谗而适楚国,任兰陵(今山东苍山县)令。以后失官家居,著书立说,死后葬于兰陵。著名学者韩非、李斯均是他的学生。荀子对儒家思想有所发展,在人性问题上,提倡性恶论,主张人性有恶,否认天赋的道德观念,强调后天环境和教育对人的影响。

荀子认为教育是“化性起伪”的过程,是不断地积累知识、培养道德的过程,因此,在教学思想上,与孟子“内省”的思路相反,他更强调“外积”。在学与思的关系上,更侧重于“学”,其教学思想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荀子通过教育可以改变自己的恶性,从而成为君子乃至圣人,但事实上并非所有的人都能成为君子,因为人性是随着环境和教育而向多种途径发展变化的,其关键在于人本身的主观努力,这就是所说的“积”。在荀子看来,无论是知识还是道德,都是由于积累而成的。荀子在重视主观上“积”的同时,也重视环境对人的发展的影响,这就是他所说的“渐”。他认为,通过主观的“积”和环境的“渐”,能够使人的本性发生根本的变化。

荀子教学特别重视对学习态度的培养,他把学习态度归结为“虚壹而静”,特别强调专心有恒。总之,只有做到虚怀若谷、精神专注、头脑清醒,学习才能取得成效。

荀子特别推崇教师的地位和作用,竭力倡导尊师。荀子认为,教师的作用是与国家的前途命运相连的。他说:“国将兴,必贵师而重傅;国将衰,必贱师而轻傅。”教师的作用关系到国之兴衰,原因在于,“礼”是最高的社会规范,是治国之本,而教师正是传授“礼”和实行“礼”的关键。

荀子提出“性恶论”,在中国教育史上开创了与教育“内省说”截然相反的教育“外积说”,促进了教育理论的发展。他关于教育目的、教育内容、学习过程、教师地位与作用的阐发都颇具新意,予人启发,其中不少主张对历代封建教育与*治都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此外荀子在兰陵收徒授业,传《五经:诗、书、礼、乐、春秋》之义,授“帝王之术”,论“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之道。

把《诗》传给弟子毛亨和浮丘伯。

把《书》传给了弟子韩非和李斯。

把《礼》传给陆贾。

把《乐》传给公孙尼子。

把《春秋》传给弟子张苍(再传弟子贾谊)和陈嚣。

1、毛亨:战国末年鲁国人,隐居今沧州市河间市),整理《诗经》。

2、浮丘伯:齐国思想家,楚元王刘交的老师。

3、韩子:法家思想集大成者,名非,韩国人,著有《韩非子》。

4、李斯:法家思想,楚国人,吕不韦门客,丞相。

5、陆贾:西汉思想家、*治家﹑外交家。著有《新语》。

6、公孙尼子:乃荀子弟子,有《公孙尼子》二十八篇。

7、张苍:西汉初丞相,活了一百多岁,整理了《九章算术》,弟子贾谊(思想家)。

8、陈嚣(xiāo):西汉扬州人,孝成皇帝刘骜的老师,官至太中大夫。

一门两子家,两相两帝师。

两子:韩非子,公孙尼子;

两家:诗家毛亨,思想*治外交家陆贾;

两相:秦相李斯,汉相张苍;

两帝师:楚元王师浮丘伯,汉孝成帝师陈嚣。

《荀子》

荀子第一篇——原文及白话文

荀子第二篇——原文及白话文

荀子第三篇——原文及白话文

荀子第四篇——原文及白话文

荀子第五篇——原文及白话文

荀子第六篇——原文及白话文

荀子第七篇——原文及白话文

荀子第八篇——原文及白话文

荀子第九篇——原文及白话文

荀子第十篇——原文及白话文

荀子第十一篇——原文及白话文

荀子第十二篇——原文及白话文

荀子第十三篇——原文及白话文

荀子第十四篇——原文及白话文

荀子第十五篇——原文及白话文

荀子第十六篇——原文及白话文

荀子第十七篇——原文及白话文

荀子第十八篇——原文及白话文

荀子第十九篇——原文及白话文

荀子第二十篇——原文及白话文

荀子第二十一篇——原文及白话文

荀子第二十二篇——原文及白话文

荀子第二十三篇——原文及白话文

荀子第二十四篇——原文及白话文

荀子第二十五篇——原文及白话文

荀子第二十六篇——原文及白话文

荀子第二十七篇——大略篇原文及白话文

荀子第二十八篇——原文及白话文

荀子第二十九篇——原文及白话文

荀子第三十篇——原文及白话文

荀子第三十一篇——原文及白话文

荀子第三十二篇——原文及白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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